齐鲁书风名家推荐 | 书法家高岱


来源:齐香斋画廊公共平台      时间:2021-05-20

魏老:我眼中的高岱


我和高岱是老相识了,当年经朱学达先生举荐认识,以后他就时常携带作品登门,说是求教。其实那时他的作品就已具有了很深的功底,虽说未形成自己的风格,但不管是创作还是临作都有了自己的理解,线条中透着一种灵气。就这样我们寒暑往来已近二十年。随着交谈的增多,对他也逐渐了解,我感到高岱是一个待人憨厚朴实,言谈举止彬彬有理的人,是一个有志于书法学习且有独立见解的人,所以说不管是从人品还是作品看,高岱都具备成为一个优秀艺术家的素质。

  

  这些年来,高岱一直供职于省卫生系统的机关,公务相当繁忙,但这并没有泯灭他对书法的兴趣和追求。他利用有限的业余时间,读书习字,研读经典,达到了相当的高度,应属相当不易。曾有一次我半开玩笑地对他和他单位一起来的领导说:“学书法不做专业,还是业余好。”这样说并不是对书法家现状的无奈,而是我觉得书法小技,能以平静的心态来对待,而不以之作为进阶的手段,反而更容易有成,因为业余而没有负担,书法中便少了些功利,而多了些纯真;再者,公务有助于认识的深入,阅历的增加,思想的开放,这无疑有利于增强书法表现的内涵,古人讲“读万卷书,行万里路”就是这个道理。

  

  高岱的书法路子正,有内涵,有韵味,是我对他书法的看法。这除了他自有的灵气,谦逊好学的质量外,更重要的是他从一开始就选择了一条正确的路子,并一直锲而不舍,其取精华为我所用,另辟蹊径塑造自我。

  

  高岱书法初以唐楷立基,精临名碑。后上溯“二王”诸帖,涉猎章草与米芾墨迹,转而反复沉潜于颜真卿《祭侄稿》、《争座位》、《祭伯父》“三稿”等经典。总之是沿着一条“二王”的路子走的。对此我颇为赞赏,也多次叮嘱他“学习书法,‘二王’是绕不开的,即使暂时用不上,以后也有用。”“学书要重视源。追根溯源,不可舍本求末。”并为他题斋名“溯源堂”以作勉励,当然也包涵了对他能以艺术规律自绳,远离流俗,抗心希古,志存高远的欣慰之意。

  

  综合观览高岱的书法作品,前期以“米”为根基,他入选“全国第二届书坛新人作品展”的作品,就有着很浓厚的米家气象。后以颜体行书为圭臬,并多方涉猎,参以篆隶笔法,结字拙多于巧,不迂故常,雄深之外别有一种憨态可掬;用笔厚重质朴,沉酣遒迈,时时蕴藏着流动生发的机趣,天真活泼,自然率真;至于谋篇布局,多取散朗,状若老幼相携,高士揖让,虽或不相连属,而意态呼应,顾盼生情,有萧散简远之韵。他这种出于颜体又别出新意的风格,从起初有意识地求变,到得心应手的挥洒,他坚持了十几年。这种风格既是他艺术审美的体现,同时也让他有了区别于他人而赖以自立的资本。

  

  前些年,书坛经历了一个百花齐放、各领风骚的时代,其中良莠不齐,这风那派不断出现,但高岱却一直埋头坚持从帖学经典中汲取营养,深识古法,研究有序,不为时风所左右。这是很令人欣慰,也是我所期盼的。今高岱即将出一本作品集,嘱我写篇序文,回想交往的点点滴滴犹在昨日,又因他敏而好学,德才兼备,所以乐为评述以示嘉许,也更期望他在书法艺术的道路上不断探索,再创辉煌。

  

  2008年4月30日

  

  (作者魏启后先生,原系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、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名誉主席)

齐鲁书风名家推荐:高岱


高岱 字泰然,男,汉族,1955年12月生,大学文化,山东莱西人,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,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理事,山东画院高级画师,山东省东方国际名人书画院副院长。


  

   入选(入展):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全国第六届、第七届书法篆刻展,全国第二届书坛新人作品展,全国第一届扇面艺术大展,全国第二、三届楹联大展,全国第二届行草书大展,2OOO全国书画家新作展,2008全国千人千作书法大展,中国书协会员优秀作品展,首届公务员书法大展,新世纪全球华人书法大展,全国首届兰亭奖、牡丹杯新人奖大展,中国黄河魂艺术大展;中国书圣文化节‘羲之杯’全国书法大赛(赛)等。入选(入展)1840-2000年中国近代书画大展、全国第二届流行书风大展、第十届中国艺术节。应邀参加第七届全国书学讨论会-全国书法名家作品邀请展。

 

   获奖:1995年行书被山东省文化厅评为‘十杰’作品,列‘十杰’之首,被省文化厅评为“山东省十大杰出青年书法家”(代表‘十杰’接受采访实况在山东电视台综艺台播出)。获文化部第十二届“群星奖”优秀奖。三十余次荣获全国性书法大赛一等奖。

  

   出版:《高岱书法作品集》分别由(中国文联书画艺术中心)和《中国泰山书画艺术研究院》出版;《高岱书法作品清赏》52*76cm挂历由(山东美术出版社)出版。

  

   展览:2000年5月在省艺术馆举办展览(山东省直机关书画家协会主办);2006年10月和2007年5月分别在济南大明湖和趵突泉举办书法个展(济南市书法家协会、东方名人书画院、山东省政协联谊书画院主办)